为完善高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涉企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强化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和联系,日前,高明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联、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合召开高明区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联席会议,对《高明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上,高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成明大队长通报了前期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制定的《高明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讨论稿)》和相关工作情况。《机制》提出建立协调、通报和信息反馈三项机制,其中工作协调小组在区工商联设立办公室,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宣传报道工作。
高明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陈世常表示,构建民营企业维权追赃挽损会商机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在涉企案件中的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和企业能够专注经营、放心经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对下一阶段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好互动局面;二是要加强与镇街和企业的沟通联系,针对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发挥实质性作用;三是加强对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及时宣传报道,例如展示追赃挽损工作成果等,营造加快构建“四季如春”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